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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繪圖組比賽辦法

 

5屆地理資訊電腦繪圖競賽
活動辦法
一、          活動宗旨
依教育部「地理資訊在中學課程應用與推廣計畫」辦理「第5屆地理資訊電腦繪圖競賽」,藉由競賽激發學生的創意,鼓勵學生從事地理資訊的應用研發,期許學生能將GIS學以致用,強化地理資訊素養與應用能力,並提供觀摩、交流及分享的機會。
二、          活動內容
以電腦繪圖軟體或地理資訊系統(GIS)相關軟體繪製各種主題地圖。
三、          參賽資格
凡全國高中、高職在學學生皆得邀集同校學生組隊,並在參賽團隊所屬學校的老師指導之下參加比賽。
四、          參賽辦法
(一)     比賽採團體參賽方式進行,每隊學生人數以三人(含)為限。
(二)     比賽組別:
1.高中組:普通高中與綜合普通科系為主
2.高職組:綜合高中職業類科系
以上兩組分別競賽、分別評比
(三)     同一組比賽,學生不得跨隊參加,老師得跨隊指導。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4月20日止。請至「GIS加油站」(http://gisedu.tw)「最新消息」公告,下載比賽辦法與線上填寫報名表。
(五)     參賽編號將在99年4月22日前公布於「GIS加油站」。
(六)     作品繳交:99年5月10日前繳交(以上傳時間為憑)。
(七)     第一階段初賽:採書面審查,於99年5月31日前公告入圍決賽名單。
(八)     第二階段決賽與頒獎典禮:99年6月12日(星期六),於台灣大學凝態科學暨物理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

 
 五、          評分項目
(一)    由執行單位邀請國內地理教育及地理資訊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工作。高中、高職兩組比賽,分組競賽、分組評分。
(二)    評選過程將分成兩階段舉行,第一階段為初賽,主要進行書面審查,針對兩組比賽作品分別評分、選拔入圍作品,預定99531日前公佈入圍決賽名單於GIS加油站。
(三)    第二階段決賽,現場直接進行評審提問,根據各隊現場表現由評審在會場進行評選。
(四)    評分項目如下:
1.地圖知識與主題:地圖要素之完整性、資料呈現方式之展現性。
2.主題與資訊:地圖主題之適切性、資訊處理過程之正確性、資料之豐富性。
3.圖面設計:圖面配置之美觀性、地圖符號使用之適用性。
4.軟體應用技能:對GIS/電腦繪圖軟體的熟悉與掌握程度。
5.創意:地圖主題與展示手法之創新、特殊性。
六、          獎勵方式
依據評選結果頒發下列獎項:
(一)   特優獎:總分排序前5%之隊伍
(二)   優等獎:總分排序前6~15%之隊伍
(三)   佳作獎:總分排序前16~25%之隊伍
(四)   優良學校獎:根據參賽學校學生得獎情形頒發團體獎項。
  得獎隊伍於頒獎典禮中,將頒贈獎狀、獎品以茲鼓勵,同時於網站張貼得獎作品,以促進交流與分享。執行單位將另外提供各位參賽者參賽證明。
七、作品規格與明細
(一)    電腦繪圖參賽者繳交之最後成果作品,圖檔請設定為A2大小,300dpi
(二)    請以常用圖檔格式(jpg / tif)儲存,其餘檔案格式均不受理。入圍決賽作品將統一由本執行單位輸出海報,於現場展示使用。
(三)    除繳交成果作品外,510日需同時繳交地圖主題與繪製過程的設計說明(200~300字,格式請下載附件:設計說明)
(四)    成果作品的圖檔設計說明請以「參賽學校名稱-參賽編號」命名存檔。例如:XX高中的參賽編號為HS28,請將作品檔案命名為XX高中-HS28
八、報名與作品繳交
(一)        線上報名:即日起至99420日前,請至「GIS加油站」(http://gisedu.tw)的「最新消息公告,下載比賽辦法與線上填寫報名表。
(二)        通過報名程序後,將於422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編號(請參賽者牢記),並在「GIS加油站」公告隊伍名稱與參賽編號。
(三)        作品繳交前,請務必確認內容無誤再上傳,避免反覆變更。情況特殊必要更動者(除了作品參賽編號不得更動外),必須於510日作品繳交日期截止前,以電話或E-mail告知本活動聯絡人(信件若有遺漏概不負責),510日後不再接受換件。
(四)        作品繳交:參賽者須將成果作品的圖檔設計說明檔案,以E-mail 寄至gisedu@ntu.edu.tw信件主旨為「電腦繪圖-參賽編號」,並將二個檔案上傳至FTP140.112.64.3830),帳號、密碼皆為egis (510日收件以上傳時間為憑)
九、注意事項
(一)        本項比賽之作品必須使用繪圖軟體或地理資訊系統完成,但不限特定軟體。
(二)        每一參賽隊伍必須線上填寫一份報名表,列出所有隊員及指導老師姓名。
(三)        所有作品之創作及研究過程應由學生負責,指導老師僅提供諮詢及顧問的角色,不得有代為操作的行為。
(四)        投稿創意範圍需具地理之意涵,並屬於原創性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侵犯版權的事宜。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及執行單位保有隨時暫停或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展覽之權力,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五)        競賽獲獎之作品,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執行單位得召集原評審委員會審議並作適當之處理;必要時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六)        綜合高中之學生,請依據科系屬性選擇參加高中或高職組。
(七)        作品內容(如照片、電腦檔案、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請一律詳細註明出處。爾後如有相關侵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擔負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及執行單位無須負擔法律侵權責任。
(八)        本比賽參賽作品,執行單位有權將其挪作本活動有關之展覽與宣傳攝影及出版等任何與學術有關之用途。
(九)        本辦法如有修改,將立即於網站上公告,不另行通知,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十)        如有問題,請以電子郵件或來電與本活動聯絡人洽詢。
十、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執行單位: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
(三)     計畫主持人:教育部「地理資訊在中學課程應用與推廣計畫」賴進貴教授
十一、聯絡方式
(一)       活動聯絡人:王美華小姐
(二)       聯絡專線:(023366-5835 分機16
(三)       聯絡信箱:gisedu@ntu.edu.tw
(四)       活動網站:GIS加油站」(http://gi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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